【摘要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已将“辨认笔录”规定为法定证据种类,然而未对侦查辨认制度的构建作出具体规定,侦查辨认启动、实施及辨认笔录的审查等仅规定在“部门规章”的层次。
【关键词】
《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》 2015-11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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